张家界武陵源区旅游价格秩序现状及对策
发布: 2012-2-25 17:25 | 编辑: 张家界旅游 | 来源: 张家界旅游网 | 查看: 2270次
旅游价格是调节旅游市场供求关系和协调各相关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经济杠杆。张家界市是旅游大市,特别是武陵源核心景区的旅游景点众多,旅游价格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旅游秩序和旅游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该区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武陵源区物价局在旅游景点价格管理上采取了一下列措施,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近日,武陵源区物价局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交通运输公司、演艺场所、旅游购物店等旅游企业,就如何加强我区旅游行业价格监管,创造平安满意旅游环境进行了广泛调研,从价格监管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武陵源景区旅游行业基本情况和现状 目前,除了核心景区之外,有黄龙洞、宝峰湖、天子山索道、百龙天梯、十里画廊小火车、激流回旋、紫霞观等二级景区(点)7个,20间客房以上规模型酒店112家,其中星级饭店19家;旅行社及门市部12家;工商注册登记的餐饮经营户126家(未登记注册的近100家,主要是核心景区内、部分夜市摊位、违法建筑等);接待旅游团队的购物店32家;休闲娱乐场所79家;旅游运输车队(公司)4家,共有旅游运输车350台;城区出租车公司1家,共有出租车75台;公交车公司1家;旅游文化演艺场所6家。所有行业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除景区门票价格、出租车、公交车、线路车运价、旅游文化演艺场所等属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其余均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标价格式和方式由物价部门监制,餐饮行业实行菜价牌和菜谱同时标价,菜价牌必须悬挂在餐厅醒目位置;旅游食品和商品使用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实行明码标价。
二、武陵源旅游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行社的无序竟争 1、旅行社的“低团费”甚至是“零团费”、“负团费”接待。武陵源区旅游观光客人以旅行社团队操作为主,而张家界各大旅行社又以地接为主,旅行社为了从客源地的组团社手中抢得旅游团队,不惜采取以低于正常接待成本价的团款价格,甚至垫款从组团社手中夺团的方式竟争。亏本赔钱的生意旅行社当然不会做,旅行社的利润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导游每年交给旅行社三、五千不等的管理费用;二是委派导游带团,按客源地划分等级收取5元—300元/人的“人头费”;三是购物场所、演艺、二级景点等支付的购物佣金及人头返还;四是景区大门票的优惠奖励政策资金;五是二级景点、演艺场所等按送客多少支付的“宣传促销费”;六是克扣餐、宿费等其他收入,主要是降低服务标准,在客人参团时承诺“准星级”或是“相当于几星级”,而实际安排为价格较低的“非星级酒店”。 2、旅行社门市部的违规经营。旅行社门市部主要针对散客自驾游市场,采取在客人自驾游来张家界的周边路途,招手拦车,然后将客人带到门市部签定参团方式;对于“不配合”的自驾车,则采用尾随,或是通知下一站人员跟车的方式,直到客人参团为止。门市部在客人参团签定旅游合同之后,按最低价格将基本旅游费用交导游(无证导游居多)带团后,将利润50%-80%付给赶客外联人员,其他操作模式与旅行社操作方式一样。 (二)饭店及餐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饭店的削价竟争。张家界市旅游饭店主要以旅游团队接待为主,商务接待少,旅游淡、旺季明显,呈现出旺季住不下,淡季没人住的两极分化,经营者为提高入住率,采取降低价格招徕客人,扰乱饭店业价格秩序,同时,也不同程度的流失了税费。2012年春节前,大成山水酒店将房价降至180元/间,导致大型高档酒店等酒店相互降价销售。 2、餐饮店(主要是夜市大排档)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两套菜谱”仍然存在。经营者只要有利益驱动,就会想尽办法招揽客人,使用低价菜谱揽客,高价菜谱结算;二是夜市餐馆和摊点明码标价难度很大,夜市餐馆和摊点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明码标价认识不高。这些餐馆和摊点大部分都是晚上摆出来经营、白天关门,经营场地比较小,给明码标价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三是处罚难度大。夜市餐馆和摊点流动性大,又未取得经营主体资格,而且时开时关,这给我们在处理客人投诉时增加了处罚难度;四是导游司机带客消费的餐馆,回扣相当高,最高达50%,从而导致菜价等消费过高。 (三)文化演艺场所方面存在的问题武陵源区共有旅游文化演艺场所6家,演艺门票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2010年张家界市物价局根据市场情况,对演艺门票实行最低和最高限价,但从过来执行情况来看,各旅游文化演艺场所相互削价竟争低于最低限价向旅行社和导游销售门票,甚至向导游和旅行社免费,严重扰乱演艺市场价格秩序,同时,还依据旅行社输送的游客数量给予一定的“宣传促销费”来变相削价竟争,2012年武陵源区演艺场所实行联营,成立演艺公司,缓解了恶意削价竟争的态势。 (四)旅游购物场所存在的价格问题 一是价格诚信缺乏。旅游购物场所出售的商品均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各经营业主打着“黄金有价、玉无价”的口号,将进价几十或几百元的东西,经过包装、展示和讲解推销,标价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甚至是几十万。 二是不执行价格政策。经营药品泡脚类的旅游购物店以销售保健药品为主,兼营国药准字号的药品,根据价格政策允许进销差率不超过15%,但是各购物场所随意标价,牟取利润,将所谓的“人头费”也计算进药品的成本之中。 三是给付高额 “人头费”的方式竟争。只要导游将客人带进购物店,视客源地划分等次给付一定的“人头费”来竟争,购物场所给付的“人头费”按客源地不同,分30-50元/人,有的高达100多元。 (五)交通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司乘人员素质低下,缺乏文明优质服务;二是旅游旺季旅游运输车运力略有不足,武陵源区共有泰安、阳光、祥云、云安4家旅游运输车队350余台车,占全市三分之一左右,在旅游旺季 时,难以保障团队的需求,旅行社临时或较长时间从周边调车保证运力,临时调车存在车况、车险及路况不熟悉等安全隐患;三是城区出租车不打表计费,特别是在吴家峪门票站等客的出租车,不打表计费,上车就要10元或15元不等,严重影响武陵源旅游形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规范引导 一是促进产业提质升级。要建立产业发展规划,宾馆酒店、购物场所、文化演艺、餐饮、休闲等产业要严格市场准入资格,规范市场行为,产业得到了提质升级,价格竟争也才能走上良性轨道。合理规划,鼓励现在酒店的提质升级改造的同时,适当新建一批高档酒店,提升接待档次。尽快出台《武陵源区购物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购物场所重新洗牌,规范购物场所经营行为。建立文化演艺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文化演艺场所,防止演艺场所过多过滥。引进大型餐饮连锁企业,提高武陵源区餐饮接待水平,规范夜市摊点,将夜市摊点经营场所实行集中,目前,夜市摊点主要集中在未央路、宝峰路、高云安置区、宏源市场、吴家峪安置区等区域,分布零散,特别是未央路、宝峰路、宏源市场,对交通秩序造成很大影响,同时,也影响了城区环境。 二是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为有效解决经营秩序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由旅工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抽一名分管领导组成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凡是比较重大的涉旅事件都由该机构负责处理落实。(二)大力开展价格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明码实价监管机制诚信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旅游的生命线,价格诚信是诚信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在武陵源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很重要,探索建立《武陵源区价格诚信评选细则》,严格评选程序,对真正做到了价格诚信的企业,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颁发价格诚信单位的牌子,价格诚信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和流动制,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取消。探索在大型超市、大型连锁土特产购物店和核心景区摊棚摊点推行明码实价,核心景区内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推行景区明码实价,大型超市、大型连锁土特产购物店的明码实价由物价部门负责。 (三)加强价格监管,创新监管模式 一是探讨对客房价格的管理。建议成立武陵源宾馆酒店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负责规范客房价格,职能部门加强监管; 二是探索对餐饮价格的管理。餐饮行业,特别是夜市餐馆摊点,由物价部门在广泛征求经营者意见和建议,结合目前夜市餐馆和摊点的实际情况,统一制作菜价牌和菜价簿进行公示和规范; 三是探讨明码标价管理机制。核心景区其他经营项目的明码标价由景区管理机构管理;门票站、黄龙洞、宝峰湖等客人集散地的摊棚摊点的明码标价由摊位发包方负责管理,与经营者签定明码标价协议。物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是加大对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规范出租车打表计费行为。 (四)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引起有效投诉的,依法依规从重查处。(唐纯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