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将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等政策
发布: 2017-12-14 12:02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信息 | 查看: 2503次
为有效遏制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12月13日,张家界市住建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召开《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听证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等单位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公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议对《通知》进行宣读与起草说明,围绕《通知》,各界代表踊跃发言,就如何完善《通知》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张家界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和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重点检测,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开展全面调研,了解全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市场主体对政府的期待,并结合本市实际、借鉴外地做法,初步形成该政策建议方案思路。
《通知》共分六大条。第一条、六项,主要内容是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旨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永定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供不应求的背景下,抑制投资、投机购买商品住房的炒房行为,引导商品住房回归居住属性;第二条、一项,主要内容是实行差别化商品住房信贷政策,旨在运用公积金信贷政策,收紧首付贷额度,控制过快上涨的商品住宅价格;第三条、四项,主要内容是强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旨在引导商品住房回归合理价格区间,避免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价值;第四条、三项,主要内容是全力推进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旨在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促使商品结构供需基本平衡;第五条、两项,主要内容是加快商业用房去化周期,旨在采取引导商业地产转型利用,吸引外地人来张投资等措施消化商业库存;第六条、七项,主要内容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旨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打击违规预(销)售、非法购房融资行为,加强商品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