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武陵源区巡回法庭、派出所联手化解一起游客群殴案
发布: 2013-7-16 13:08 | 编辑: 张家界 | 来源: 旅游门户 | 查看: 2156次
7月11日,武陵源区法院巡回法庭与中湖派出所联手圆满化解了一起在环保车上发生的河北游客与湖北游客之间的群殴案件,深得当事各方游客的好评。
7月10日上午,区法院巡回法庭巡回到中湖乡杨家界景区办案,接到湖北武汉游客王女士、崔先生的投诉,诉称:昨日下午6时许,在景区环保车上被河北游客田某等多人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衣服被撕坏,一副太阳镜损坏,还丢了一个耳环,要求田某等八人赔偿医疗费及财物损失共计4000元。
巡回法庭受案后,向正在中湖乡检查综治维稳工作的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许忠亮进行了汇报,许忠亮当即口头指示:巡回法庭会同中湖派出所,尽快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不要耽误游客行程。
按照许忠亮的指示精神,巡回法庭审判员与中湖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待客人下山进宾馆后,又到游客下榻的宾馆,找当事人座谈,走访目击证人,查看环保车上监控录像,直到晚上11时许,终于查清了游客群殴的起因、过程及结果等基本事实:7月9日下午6时过几分,在中湖乡杨家界景区龙凤庵停车场,下山的游客都在等最后一班环保车回宾馆,环保车刚停稳,游客便蜂拥而上并希望能争抢到一个座位,来自湖北武汉的游客王女士、崔先生等五人与来自河北邯郸的游客田先生一家共八人上车后因座位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撕扯、扭打,不听劝阻,双方游客均有人受伤,河北邯郸游客田先生等三人受伤,一件衣服撕坏,田先生的一台手机屏损坏,湖北武汉游客王女士、崔先生两人受伤,身上穿的两件衣服被撕坏,崔先生的一副太阳镜损坏,王女士的一个耳环丢失。双方伤者经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医生检查诊断,均为皮外软组织挫伤。湖北武汉游客王女士、崔先生因治伤花去医疗费共计1033元,河北邯郸游客认为伤势不重不愿去医院检查,未产生医疗费。
中湖派出所给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治宣传和教育,同时也明确指出,双方游客在环保车上因争抢座位,互相谩骂,互相厮打,扰乱了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参与打架的当事游客均依法作出警告处分。
对经济赔偿问题,河北游客以湖北游客先骂人为由,拒不赔偿,巡回法庭为不影响客人第二天的行程,决定深夜开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划分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从打架的起因及结果看,双方当事人均负同等责任,但因湖北游客伤势稍重,可获得部分赔偿。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均无异议。派出所民警、法庭审判员共同提出调解建议,经协商,双方游客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互相赔礼道歉,各自身上的伤各自治疗;因互相扭打而损坏的手机、太阳镜、衣服及丢失的耳环等物品,互不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游客在环保车停车场因争抢座位发生群殴与景区环保车管理不到位有一定关系,中湖乡政府自愿给湖北游客王女士及崔先生支付2000元的慰问金。(覃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