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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暑期旅游慎防雷击

发布时间: 2012-7-13 12:14 |  作者: zhangjiajie |  该文章已被查看: 1420次

张家界旅游遭雷击受伤,三游客起诉旅行社索赔56万元(来源:第一旅游网)

“当时山顶正在下大雨,上阶梯的时候一个响雷打下来,我感觉手脚有触电的感觉,于是滚落了阶梯。”三名游客在张家界旅游时突遭雷击,事后伤者以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起诉旅行社。7月11日,该案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未当庭宣判。

2011年7月27日,东莞市横沥镇第二小学20名教师随东莞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团去张家界旅游,同行的有全陪导游李丽和地陪导游小陈。“当天天气不算好,乌云密布。但导游说没有问题,于是我们便跟着她坐电梯上山。”同一团队的教师吴丽英说。

到达山顶后,天开始下起小雨,游客随后坐上大巴驶向景区。到达停车场后,李丽将游客组织在一起讲解随后的旅游路线,并告知中午12时许吃午饭及就餐地点。这时,地陪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李丽则走在队伍的最后面。“由于我年纪大,加上山路崎岖,本来我还走在前面的,但慢慢就看到李丽超过了我,然后队伍也找不到了。”叶志坚称,自己脱离团队后,跟着其他团队的导游寻找餐厅。在一个铁索的“连心桥”,一个响雷应声打来,叶某感觉手脚触电,滚落了阶梯。叶志坚随即被游客搀扶起来并送医。而团队的另外两名游客吴丽英和莫锦屏也因雷击摔倒,受了轻伤。

经过大半个月的治疗,叶志坚伤病出院。但叶志坚的头颅及肢体严重受伤,造成精神障碍及肢体伤残。叶志坚认为导游李丽在带团过程中,并没有起到提醒作用,自己和旅行社签有合同,旅行社应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责,于是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残疾补偿金在内的9项赔偿共计567133.97元。(记者 邹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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